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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李連教育基金會九十七年度「教育大愛獎」設置要點


一、宗旨:李連教育基金會基於下列理念,設置「教育大愛獎」,向長期付出愛心,默默奉獻教育的國中國小老師,表達崇敬之意與感恩之心。
 
(一)我們認為社會是多元的,要有傑出的人才,推動社會進步;也要有默默奉獻的人群,提供社會穩定的基礎。我們也深信教育是促進社會進步的動力,更是穩定社會的力量。
 
(二)長期以來,政府與民間團體設置獎項,表揚傑出的教師,是值得肯定的。但對於長期默默奉獻,真正無怨無悔付出愛心的教師,社會是有虧欠的。
 
(三)尤其,當前政局動盪、教改混亂,多虧有這些沉默的奉獻者,才能維繫教育不中斷、社會不解體。同時,當此亂世,社會需要的是:少一點作秀,多一點奉獻。
 
(四)因此,我們希望能有機會當面向他們道聲:「感恩」;更希望藉此機會喚醒社會「守本分」、「真奉獻」的美德。
 
二、推薦:我們深信這樣的老師,是不會自己申請任何獎項,要求任何表揚的。因此,我們要提供機會給受惠的學生和家長、感動的校長和同仁,請大家不要放過這個表達感恩的機會,踴躍推薦,更歡迎聯名推薦。
 
三、條件:不拘在職或退休,也不限服務年資,只要老師曾以無私的愛心、無限的耐心、無悔的付出,輔導學生改過遷善,協助弱勢學生成長發展,或幫助貧苦學生努力向學,就是我們應該感恩,應該推薦、表揚的對象。
 
四、評審:我們知道愛心老師很多,但獎項有限。因此,不能不訂個評審的程序。
 
(一)初審:就推薦資料(文字、照片等)進行評比。
 
(二)訪談:專人訪談推薦人、受惠人及任教學校同事、家長。
 
(三)複審:聘請社會愛心人士及教育界人士評審,遴選出大愛教師。
 
五、獎額:
 
  一、入選教育大愛獎十名,獎座乙尊,獎金拾萬元(依法扣繳所得稅)。
 
  二、未入選教育大愛獎,惟入圍複審教師十名,贈給尊師狀乙幀(請各校轉贈)。
 
六、表揚:
 
(一)由主辦單位舉行隆重溫馨的贈獎典禮,宴請大愛教師,以表達敬意。
 
(二)編印大愛故事專輯,以擴大影響。
 
七、受理推薦日期:中華民國 九十七 年 二 月 十六日 至 九十七 年 四月 三十日 (以郵戳為憑)。
 
八、表格函索:請向李連教育基金會函索(會址):231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一段八十九號四樓。
 
  電話:02-2917-6100  傳真:02-2917-6914
 
  E-Mail:leelienedu@gmail.com
 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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